
近日,安徽怀宁县一收藏爱好者从该县一农户家中发现一张清代咸丰九年捐纳监生的“户部执照”。
该执照为棉皮纸,石印,长55cm,宽46cm,周边印有太阳、云饰等图案。执照内容为“户部为遵旨事据俊秀王X安徽安庆府怀宁县人,年叁拾陆岁,身中面白无须,今遵例报捐监生,京钱叁佰贰拾伍吊,所捐银两于咸丰玖年陆月贰拾捌日,由户部捐铜局收讫,相应给执照,以杜假冒。”并加盖了“户部”朱印(如图)。
据记载,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除科举制外,还有“赀纳”,“赀”为“赀选”是凭借钱财选入为官,“纳”为“捐纳”是用钱财换取官职。汉代即有“百姓纳粟千石、爵一级”,此后各朝时而有之,用资财捐出身则是明、清两朝一大特点。《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康熙十三年至十六年,收银二百余万两,知县捐至五百余人。”
这张捐纳监生的“户部执照”的发现,对研究清代选官、科举制度及地方文化教育提供了极为有力的佐证,是一件珍贵的实物资料。(江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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