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墓九鼎八簋博物馆被砸案一审宣判馆长无罪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12-25]
“九鼎八簋”是1978年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青铜器,一套共17件,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2000年2月,湖北省博物馆编钟馆青铜器“九鼎八簋”壁龛上一块50公斤的玻璃垮塌,将两鼎两簋砸损。不久,该馆将承接壁龛工程的武汉恒晖装饰设计公司告上法庭。2001年9月,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决:恒晖公司赔偿原告文物损失。恒晖公司因人去楼空而分文未赔。今年7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对该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副馆长唐刚卯等人提起公诉。
16日上午,武汉市中级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了国家一级文物“九鼎八簋”被砸案。法庭上,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作了无罪辩护,副馆长唐刚卯等5人的辩护人也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由于“九鼎八簋”的损伤程度、损失价值等,直接涉及相关人员失职罪名是否成立,法庭上,控辩双方为此展开了激烈辩论。16日,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决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副馆长唐刚卯、该馆职工张浩无罪。
■违规工程草率施工
法院查明,1998年6月,省博物馆编钟馆筹备曾侯乙墓出土文物布展工作。在布展工程发包中,舒之梅、唐刚卯存在没有按规公开招标的情况,擅自将壁龛等部分装饰工程发包给武汉恒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并按舒之梅简化合同的要求签订合同。
当年10月12日,馆方在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消防许可证,恒晖公司在无结构图、施工图的情况下,仅据馆方美工部的文物陈列图用粉笔在地上画样施工,在壁龛的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违规操作。
同年12月底,在未对工程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的情况下,舒之梅、唐刚卯即安排文物进柜布展,该编钟馆于1999年1月开馆。
■施工责任人被判刑
2000年2月6日上午10时许,“九鼎八簋”壁龛顶上玻璃垮塌,将两鼎两簋砸损。2000年4月,省博物馆对全部壁龛结构进行修复、加固,并对照明线路重新设计安装,共计花费29万余元,修复4件文物花费5000元。
在上述工程发包、施工和结账期间,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江晖、胡昌运为感谢该馆职工汪涛的帮助,分两次送给其人民币共计1.5万元。案发后汪涛已退出全部赃款。法院当日分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受贿罪,各判处江晖、胡昌运、汪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文/朱滨 涂莉 杨江华)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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