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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珍贵文物遭劫难该谁负责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9-06
  地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开发事业的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直接。由于一些建设部门和单位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部门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于不顾。近期郑州市屡有发生的地下文物被毁事件,引起文物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人们在思考和质问:为什么在城市建设中地下文物总这样尴尬面世?谁该为这些地下文物所遭受的劫难负责?如何依法追究肇事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为此,河南频道记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调查。

城建开发掀热潮 地下文物频受伤

近期以来,在郑州市紧锣密鼓进行的一些城建和道路项目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现一批地下文物遗存,但由于个别部门和少数施工人员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致使部分地下文物遭到毁坏。据了解,从2002年10月中旬至今,施工中先后发现的10多处古墓葬中,有8处受到损毁,一些古墓中的文物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或被哄抢而导致流失。

记者采访获悉,今年11月下旬,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司赵村个别村民在使用挖掘机为京珠高速公路取土时,在村子附近的花地岗一带发现古墓。施工者未向文物部门报告,毁坏墓室后继续施工,致使暴露出的墓室和文物越来越多。村民们闻讯后,纷纷带着铁锹等工具,到工地刨抢文物。墓内青铜器多数被抢走,一些陶器被打碎丢弃。文物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赶赴现场后,哄抢行为才得到制止。初步考察,取土处共发现汉代墓葬19座、商代窖穴1个、战国遗址1处。在现场进行抢救发掘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人称,这是郑州市历史上地下墓葬被破坏较为严重的一次。由于大量沙土已被取走,现场被严重破坏,被毁墓室数量和被抢文物数量均很难查清。

据记者了解,自10月中旬以来,类似损坏地下文物的事件在郑州市的一些施工现场还发生多起:10月16日,在郑州市石化路拓宽工程中段工地,一处大型东汉早期家族墓地被在此施工的大型挖掘机损坏,一些珍贵的陶罐被砸毁。据当时赶到现场的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松林证实,这处古墓共有5座,但均遭施工破坏,仅存半座保存完好。

10月27日,民工在郑州市南关街挖掘排水工程时,挖出一处汉代墓葬群,其中3座汉墓被挖毁,部分珍贵文物被民工盗藏。经过公安派出所工作,终于将被民工掩藏的3只陶罐和8件铜盆、陶壶、陶罐等文物移交文物保护部门。

11月2日,在郑州市南下街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到与西大街交叉口附近时,施工人员在地下挖出一个长方形古墓室。文物考古人员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这是一座西汉时期富人墓,但墓室的空心汉画砖已被施工者的铁镐刨成了碎片,陪葬品瓷碗也被敲烂,地上还散布着一些破碎的陶器片。在这座墓的附近,还发现2座西汉墓葬和2处古建筑基址。

11月3日,施工人员在郑州菜市街第三人民医院门口开挖电信信号塔电缆沟时,又挖出一座古墓。民工先挖出了数块陶器碎片,接着挖出了一个完整的陶罐等物品。接到举报的交巡警立即通知文物部门派人赶到现场。据文物考古人员对出土文物研究推测,此墓介于西 汉与东汉交接时期,是一座完整的富人砖墓室。从现场考察看,此墓面积当有20多平方米,但整个墓却被人为挖乱了。

一些文物考古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期郑州市遭受不同程度毁坏的古墓葬、古建筑基址、古窖穴等,均具有一定的考古研究价值,但因人为原因致使一些地下文物遭到不应有的破坏或损失,确实令人痛心。

有法不依酿恶果 清查责任追究难

近期郑州市屡有发生的地下文物被毁事件,引起文物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人们在思考和质问:为什么在城市建设中地下文物总这样尴尬面世?谁该为这些地下文物所遭受的劫难负责?如何依法追究肇事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松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造成地下文物被损而文物部门猝不及防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建设部门和单位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部门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于不顾。从调查情况看,在有损毁文物的地方,多数工程项目在施工之前未与文物勘探部门联系进行先期勘探。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和省钱,甚至采取瞒骗方式,工程本该报批的不报批,擅自违规施工,文物管理部门无法提前或同时介入。

张松林说,河南省1990年就出台了《文物保护实施办法》,省市领导非常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郑州市东西大街改造和紫荆山路打通工程中,规划部门主动与文物部门联系,对有文物的地方提前标识并列入规划项目之内,对可能有文物的地方也请文物考古专家钻探,留出时间,提供经费支持,确保了文物万无一失。但是近期以来,在一些小街道改造和管道铺设等零星工程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却忽略了文物保护,直接迈过了“文物勘探”这一必要环节,以致于酿成一桩桩文物被毁的惨剧。

张松林反映,施工中造成地下文物被毁坏的直接原因是多数施工单位雇用的民工素质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也不了解文物知识。他们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甚至继续擅自挖掘,有的还私下砸毁或哄抢、藏匿文物,文物部门赶到后很难及时制止和抢救、处理现场。与此同时,一些现代化施工机械在未经勘探地区大规模作业,当挖掘到地下文物时,造成的破坏力极大。

据记者调查,造成地下文物损毁的一些工地,建设施工方有郑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城建部门、电信部门等。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施工造成文物破坏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因法律意识不强而损毁、盗挖、藏匿文物的个人,应视其情节不同,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相应处罚。但据有关部门反映,由于这些工程施工均属于各部门的集体行为,对于施工单位的集体责任难以追究。

据了解,目前由于文物管理部门人力严重不足,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缺乏可操作的处罚手段和措施,对于具体文物被毁现场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相当困难。在发现地下文物被毁的情况后,文物部门只能尽最大努力及时予以制止和保护现场,迅速进行抢救性发掘,及时建议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抢救、保护措施,亡羊补牢。

对破坏地下文物事件调查处理难的另一原因是有关部门配合不力,互相推诿责任。管城区南曹乡司赵村附近汉墓群被破坏、大批文物被哄抢后,社会各界要求尽快追缴流失文物,依法惩治肇事人。但据文物部门反映,当地公安派出所以文物部门没有向他们报案为由,一直没有介入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当地村民也不积极配合调查,致使流失文物难以追回,直接影响到文物部门对古墓群考古价值的定级和对文物的有效保护。面对如此窘状,考古人员心急如焚。

加大宣传执法力度 破解文物保护难题

郑州市部分地下文物在建设施工中被损毁事件,已引起河南省领导、有关部门和郑州市委、市政府重视。在各级文物、公安、市政和城建等部门的过问下,目前对地下文物的破坏性施工得到制止,失散的部分文物被追回,已发现的文物得到相应保护或抢救。

据悉,在郑州市内的一些违规施工单位已被责令作出检查,组织施工队伍学习文物保护法规,紧急制定施工现场保护文物措施。。有关部门还在各大施工现场专设了文物保护联系人,要求发现文物必须及时通报,共同商讨文物抢救、保护事项。有的建设单位还提供一定人力、物力或少量财力,对现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给予支持。

但据反映,郑州市所属个别县级市还有不少地下文物岌岌可危。在地下文物分布众多的巩义市,某铝厂征地1500余亩,内有历史名人墓和其它未探明的古代大墓,但施工单位在征地手续尚不完备、未经申报和进行文物勘探的情况下强行施工,文物考古人员对这里的地下文物安全深感担忧。在另两个县级市,个别领导甚至扬言,不允许文物部门介入开发建设工地进行文物钻探、发掘工作,令文物部门感到十分疑惑和震惊。

文物部门指出,地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随着城市建设和开发事业的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直接。各级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开发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齐抓共管,不能等经济发展了再来搞文物保护;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依法搞建设,依法保护文物。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文物勘探、发掘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经费投入。

文物专家们认为,要做到有效避免文物遭到破坏,最主要途径是要严格依法实行“基本建设工程报批制度”,依法“及时报请文物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由文物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确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文物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任何建设单位不能因为逃避建设工程中所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而漠视对于文物的保护,导致顾此失彼。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松林说,建设单位在基建之前先搞好文物钻探,不仅有利于保护文物,也利于消除建设项目本身可能遇到的一些隐患。他说,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建设工地下面在古代是地下河道,有的有古代的垃圾堆积,有的有地下古墓、古井、古窑等,如果不进行勘探就盖起楼房,天长日久可能会发生地陷或塌方。他举例说,在文革期间,河南省保险公司一栋楼房刚建成不久就出现墙体开裂、楼身倾斜,采取各种支护办法也不能排除危险,后来将楼炸掉,重挖地基,结果发现地下有古文化遗址,因此导致地面沉陷。

张松林说,由于郑州及周边地区地下文物很多,不少文物分布连文物部门也没有掌握。按《文物保护法》规定,施工单位和人员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但事实上自觉报告或进行保护的不多见。《文物保护法》没有授予文物部门执法权,遇到有人损毁文物,文物部门本身没有执法能力,只能通过各相关执法部门来处理。他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成立专门的文物稽查队伍和文物派出所等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文物执法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地下文物行为的发生。

守护历史文化财富 人人都从身边做起

提起郑州地下文物遭损,也有人认为是文物部门管理不力所致,但文物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也有不少难题。唤起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人人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才是确保文物安全的根本出路。

据了解,郑州是国家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虽然地上文物相对较少,但地下文物资源十分丰富。近几年来,随着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对于这些埋藏在地下上千年历史文物的威胁日益加剧,保护地下文物已成为当务之急。

面对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郑州市文物保护力量显得不足,文物部门感到力不从心。据了解,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目前仅有25名工作人员,却承担着郑州市6区6县市近2000处文物古迹的保护、发掘和研究任务,此外还承担着长江三峡的部分文物考古和研究工作。目前,他们在市内有10多项建设工程工地需要进行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还要担负起一些工地上看护发掘现场、维持周围秩序等任务。

文物部门指出,地下文物是先人留给当今社会的公共财富,是一个城市和地区厚重历史和人文魅力所在。依法做好文物保护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人人都要为祖先和子孙后代负责,人人都要参与文物保护,做民族文化遗产的忠实守卫者。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文物保护法》日益深入人心,许多单位和民众自觉加入到文物保护的行列中。同是施工单位负责人,为了自身单位利益而置文物于不顾的毕竟是少数,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的大有人在。10月31日,郑州市19中学综合体育楼基建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考虑到文物保护因素,主动请文物考古人员到施工现场勘探,果然挖出了一座唐代墓葬,完整出土8件文物。为配合文物发掘工作,施工单位宁愿延迟工期,还投入了大笔勘探、发掘经费。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少数民工损毁文物的现场,也有不少郑州市民和群众挺身而出保护文物。10月16日上午,路过石化路施工现场的市民张保发现了被民工挖出而裸露在沙丘旁的一些罐子。他赶紧对围观的人高呼:“这里有文物,赶紧报警!”文物部门派人赶到,使一些尚未遭到破坏的汉代文物虎口脱险。

家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刘庄村的村民张老国10月22日在自家宅基地挖红薯窖时,发现一些古旧的空心砖和奇怪的碎瓦片,他明白地告诉家人:“这地下的古董是属于国家的,私人不能乱动!”并马上向派出所报了案。文物部门勘察发现,这里果然是一座汉代墓葬。

11月17日晚,郑州远征置业工地57岁的门卫王洪才见两个民工正在搬弄2块青灰色石板,他断定肯定是文物,便报了警。经查,民工挖出的正是一座古墓的石板,幸被王老汉及时发现,使古墓免遭进一步破坏。

记者近日又获悉,12月3日,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司赵村村民赵某,主动向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交回了从附近被毁坏的古墓群中捡到的17件文物。(程红根)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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