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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称广东岭南印象园盗用自己作品 申请公证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4-04-24
胡锦雄只是想专心地画画,但这几天烦恼却找上了他:他的十几张绘画作品被岭南印象园盗用。
  为此,他很困扰,很烦。

  昨天,他带着羊城晩报记者到现场走了一趟,进入大门不远的右侧岭南印象园快乐老家景点上,胡锦雄的绘画作品被用了十几处,有些用做指示牌,有些干脆把作品中人物切下来放大做成标饰,有几张本来可看到作者原来署名的,也被P掉,这些展示牌大部分用了有机玻璃,把画直接印在有机玻璃上。园区的工作人员说,这已放了很久……

  不知道的人以为是作者开的乐园。

  “我一直不知道,几天前,一朋友带小孩到这里玩,他看到后打我电话,当时他给我拍了4张。”

  “把我名字去掉难道就不是我作品了?”胡锦雄对记者说,他最不高兴的是把名字裁掉,“名字在上边,我还没那么气愤。”

  “这次侵权的不是什么小商小店,而是号称宣传岭南千年文化的岭南印象园,但起码的尊重和爱护本土画家都没做到,怎尊重知识尊重文化,怎保护文化呢,本身这就有点滑稽,它应该更加重视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

  他表示,对知识产权尊重与保护这是最重要的,也是这次维权的自的。

  胡锦雄说,他的作品经常被各种形式的盗用,这次只不过是忍无可忍而首次进行维权行动。

  这些被侵权的画都是胡锦雄二十年前的作品,多次出现在他出版的画集里。

  胡锦雄作为一个专业画家,他的作品天真、吉祥、如意。他的取材,大都是农家小镇里静谧的深院一角。那画中的陈设,令观者感到既新奇,又熟悉:大红的春联,黄澄澄的玉米,黝黑的老水缸,碧绿的荷叶……画中的主角:淳朴可爱的儿童、村姑、老人,一律是微笑的嘴脸,健康的肤色,圆胖的脸颊,其憨厚的神情令你几疑置身桃花源。他们在庭院和田园之中喧闹嬉戏,身着朴素鲜艳的传统衣饰,伴随着的还有活泼的猫儿,翩飞的蝴蝶……这些画面令观者感到平和、恬静,因为这种恬淡的幸福永远是中国人心目中的理想境界。

  在大门旁,记者见到岭南印象园偌大宣传牌上写着:寻美岭南,醉美岭南。

  真希望这美不单是表面的美,更需要真正的美——比如尊重知识产权。

  律师声音

  使用作品的方式 明显与法律不符

  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孟斌针对这起美术作品著作权受侵权事件表示了他的看法:这些作品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该美术作品的作者作为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并行使相关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除非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否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例使用作品的方式不属于合理使用,那么使用者就应当事先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同时,在作品使用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尊重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比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可是很遗憾,按照以上标准衡量,作品使用者做得显然不够,其使用作品的行为、方式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

  最新进展

  对侵权事实

  已申请公证

  “想通过这次维权提醒要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或准备保护的,或不懂知识产权的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也想提醒一下更多画家,更多各界人士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让更多人能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胡锦雄已申请广州市公证处对侵权的事实进行公证,他打算运用法律程序,为他的作品维权,讨回应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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