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6-01-26]
记者日前在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进入立法程序。同时,还将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和数据库。
据了解,2005年北京市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公室”,申报国家项目21个,有8个入选文化部公示的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正式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确定了聚元号弓箭、天桥中幡等第二批10个试点项目,并开始编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
2006年,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力争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早日列入立法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进一步推进普查工作,举办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评审办法,建立并公布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继续组织编辑《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北京市文化局将命名一批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并建立和落实对老艺人补贴奖励制度。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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